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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政法大学关于评选 2005-2006 学年度社会捐资奖学金的通知

   

各学院(部):

 根据《西南政法大学学生资助条例》,为了鼓励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资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促使广大学生争先创优,经研究,决定开展 2005 - 2006 学年度社会捐资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现将 2005 - 2006 学年度社会捐资奖学金的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  评选原则

各单位在评选过程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公信的原则,严格按照各类社会捐资奖学金的实施办法开展评选,广泛听取意见,对评选出的获奖学生名单及时张榜公示,切实将符合条件的学生评选出来。各学院(部)要组织学生认真学习相关评选办法,把评选奖学金作为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来抓,以进一步促进校风学风的健康发展。

•  评选名额

各类社会捐资奖学金名额分配按各类社会捐资奖学金实施办法执行,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一。

三 、评选要求

为了使更多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获得资助,结合奖学金捐资方意愿和我校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在奖学金评选范围内,每 一名学生只能评选一项,不得同时评选两项。已经获得国家“西部开发助学工程”资助的学生只能参评 天伦律师奖学金。

四、 评选范围

社会捐资奖学金评选范围见附件二。

五、 评选 时间

请各学院(部)接到通知后,立即动员、部署,积极开展评选工作,于 11 月 22 日前将申报材料集中报学生工作部(处)进行审查,逾期不报,以自动弃权处理。

六、评选材料

(一)学生填写:申报社会捐资奖学金的学生填写《 (各奖学金 ) 申请表》,见附件三;

(二)学院(部)填写:《 社会捐资 奖学金申报总表》见附件四。

七、评选条件

社会捐资奖学金评选条件见附件五。

八、本《通知》内容可在校园网学生处网站上查阅和下载(联系人: 王 老师;联系方式: 61885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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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部(处)

二 〇〇 六年十 一月七 日


西南政法大学学生工作部(处)主办
E_mail:mabinghe@swupl.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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