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学院:
开展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是国家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加速人才培养、资助高校经济困难学生使其得以顺利完成学业的重大决策。根据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文件精神,我校决定开展2006-2007学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现将2006-2007学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原则:
各学院要坚持公开、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贷款条件对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对审核后的学生名单要及时张榜公示,切实保障各学院的特困生和贫困生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二、申请学生范围:
1、申请2006-2007学年度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为我校全日制2004级、2005级、2006级本科生,2005级、2006级专科生。
2、2003级本科生、2004级专科生和2005级双学位学生原则上不得申请2006-2007学年度国家助学贷款;
三、贷款金额、贷款比例、贷款对象和条件、贷款申请材料、贷款申请程序及各学院在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中的职责等相关事项详见附件1。
四、贷款操作程序详见附件2。
五、贷款申请材料要求和表格格式详见附件3,填写样本和填写须知详见附件4和附件5,申请材料装订说明详见附件6。
六、时间要求:
2006-2007学年度国家助学贷款采取学生集中申请、学校集中审核的方式进行。各学院根据学生办理申请材料的实际情况,将学生申请材料分二批次交学生处审核:第一批次在10月30日之前,第二批次在11月22日之前。
七、本《通知》内容可在校园网学生处网站上查阅和下载。
特别说明:为扩大对困难同学的帮助面,国家助学贷款和申请学费缓交两者只能选其一,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只要是在分配的名额内,均会得到银行批准。
附件1:2006-2007学年度国家助学贷款操作程序
附件2:西南政法大学2006-2007学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填写表格汇总
附件3:国家助学贷款学生申请材料填写样本
附件4:国家助学贷款学生申请材料填写须知
附件5:申请材料装订说明
附件6:助学贷款审批表及样表
西南政法大学
2006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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